发布时间:2020/8/22 13:25:30
昨日,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,发布新修订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
《规定》明确,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的4倍为标准,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,取代原《规定》中“以24%和36%为基准的两线三区”的规定,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,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。
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.85%的4倍计算,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.4%,相较于过去的24%和36%有较大幅度的下降。
这一规定的发布,引发了不少汽车金融从业者的热议。有业内人士认为,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,有利于互联网金融与民间借贷的平稳健康发展。但也有人认为,金融行业管制过于严格,从催收管制到现在的利率管制,极大程度压缩了金融放贷的利润空间,制约企业高速发展。
细细解读《规定》,我们可以注意到的是,《规定》明确了民间借贷范畴不包括“贷款业务为业的金融机构”,但为什么众多金融机构还是对此有诸多担心呢?其实,虽然《规定》表面看来主要针对民间借贷利率,但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,直接影响了所有的金融机构和相关参与者。
一、限制持牌金融机构利率
基于实际操作情况,以法院判决借贷纠纷为例,此前法院判断借贷纠纷的标准是基于年利率24%和36%,金融机构是否持牌的决定性因素较小。因而,《规定》仍可能适用于持牌金融机构。另一方面,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也将制约挂牌金融机构的利率上限。持牌金融机构利率高于民间房贷利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。综合而言,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名义上是规范民间借贷,实际上它更约束了持牌金融机构,对于汽车金融行业也会有很大的影响。
二、车抵贷业务受损
遵循上文提及的计算方法,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.4%,这个利率上限很大程度会影响车抵贷业务。对于新车来说,车贷年利率到客户层面大约在10%左右,基本符合利率标准。但对二手车而言,较之新车增加的风控、坏账处置等费用就注定拉高了客户车抵贷的利率。试想,新车的客户年利率已经在10%左右,二手车的年利率很大可能会超过15.4%,这就有可能重塑车抵贷业务分润模式,让车抵贷业务陷入“赔本赚吆喝”的尴尬,造成业务受损的可能性。甚至可能会导致一些能力较弱的金融机构倒闭,出现明显的强者愈强、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。
在新政策形势下,调整公司风控策略与营销策略是必不能少的应对手段之一。除此之外,金融机构也更应当加强智能风控体系建设。依托智能风控能力,从风险识别、风险定价等多个环节降低风险成本和运营成本。